辐射安全委员会
辐射安全委员会是由威博体育校长授权成立的。委员会的主要责任是在大学运作的各个方面安全使用电离辐射,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研究和支持职能。通过这项权力,委员会作为国家规则和大学放射性材料许可证条件所要求的行政机构。
责任
1. 熟悉所有相关的俄勒冈规则,许可证条款,以及为支持许可证请求及其修订而提交的信息。
2. 建立一个程序,以确保所有可能需要在辐射或放射性物质附近工作的个人(例如,安全,维护和保管人员)按照俄勒冈州管理规则(OAR) 333-111-0010的要求得到适当的指导,这是俄勒冈州控制辐射规则的一部分。
3. 审查所有使用或处理放射性物质(RAM)的人员的培训和经验,并确定他们的资格足以使他们能够按照许可证的规则和条件安全地履行职责。
4. 在安全的基础上审查所有在机构内使用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授权请求,并根据规则、许可证和“尽可能低的合理可达”(ALARA)原则的限制批准或拒绝请求。
5. 规定在拟议的放射性物质使用方法中所需的特殊条件(例如,生物测定、体检和特殊监测程序的要求)。
6. 每季度审查一次所有人员的职业辐射照射记录总结报告。
7. 每年审查由辐射安全官员(RSO)提供的整个辐射安全计划的总结报告,以确定所有活动都是安全进行的,符合俄勒冈规则和许可证条件,并与ALARA计划和理念相一致。审查必须包括检查记录、RSO的报告、检查结果、书面安全程序和管理控制体系的充分性。
8. 建议采取补救措施,纠正辐射安全程序中发现的任何缺陷。
9. 保存所有委员会会议的书面记录,包括出席会议的成员、讨论、行动、建议和决定。
10. 确保必要时对放射性物质许可证进行修改。
11. 支持RSO执行由许可证和程序指定的规则和程序。